首页> 中文期刊> 《图书馆论坛》 >公共图书馆与政府信息公开

公共图书馆与政府信息公开

         

摘要

生效后,利用公共图书馆公开政府信息将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一种法定方式.从公共图书馆的性质来说,公共图书馆应当承担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公共图书馆在政府信息公开中只是一个形式上的主体,利用公共图书馆公开政府信息应遵循人本、免费、及时原则,承担政府信息公开对公共图书馆的管理与服务又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