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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头子钱的类型与财政性质考论

         

摘要

对宋代头子钱的来源和财政性质,历来解说以及《辞源》《辞海》词条均存在若干误解。头子钱的名称始见于宋初,而非“唐宋时”。宋代头子钱就其财政经济内涵而言,分别来源于五代的仓场加耗、唐朝后期的“公私给与”除陌钱以及后汉的“省陌”,不能只说源自唐朝的除陌钱。宋代名目众多的头子钱可以归结为“公家给纳”类头子钱,即都是在财政经费的收、支过程中加收或者减支的货币所得。不同于唐朝的除陌法,宋代头子钱的征收类型和征收对象逐步增加,征收比例不一。特别在南宋,其重点征收对象是地方财政的所有收支,征收比例不断提高。宋代头子钱的财政性质应根据其征收环节区分为两种,一是对一部分财政收入的法定正额的附加征收,属于财政增收行为,其中有一些具有附加税性质;二是对财政经费调拨或支出的减付,属于财政节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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