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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应是标准化法监督主体

         

摘要

cqvip:近年来围绕着国家标准所引发的种种争论已经充分说明,行政主导的立法观念应当改变,在国家标准制定和实施的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消费者的意见。按照国家标准化法的规定,标准化制定以国家为主导,吸收行业协会、消费者参与。从表面上看,这样的标准化制度有利于寻求共识,从而制定可靠的国家标准体系。然而,仔细分析人们就会发现,政府在标准制定和监督的过程中,通常依赖行业协会,在平衡行业协会与消费者意见的过程中,为了促进行业的发展,政府的天平自然而然地向行业协会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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