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火佃

         

摘要

<正>近年来,一些从事研究有关徽州问题的学者,常把火佃作为一种"仆"的称谓而列入"仆"的行列,在一九八二年刘重日先生发表了《火佃新探》(以下简称刘文)一文,打破了以前对火佃的这种传统看法,他寻根探源,结合徽档,又重新把火佃纳入佃户之列,笔者在见到此文之后,感到此文"言之成理持之有故",并在拙作《试探庄仆、佃仆和火佃的区别》一文中,简单地提出了个人的论据与看法,但言犹未尽。至一九八七年,章有义先生在《徽州社会科学》上发表了《关于明清时代徽州火佃性质问题赘言》(以下简称章文)对刘文提出了异议,又将火佃拉入了"仆"的行列,看来关于火佃的性质问题,有进一步探讨的必要,现提出拙见以供参考,不妥之处,至希指正。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