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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合同法》中自由裁量权行使及伦理自主

         

摘要

合同法是根据现代社会为了维护产品交往经济关系所产生的法律,属于为完成特定社会目的而采取的一种卓有成效的法律层面的制度设计,合同法在维护正常的经济交往秩序方面发扬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时其法条设计也出现出许多社会伦理方面的问题,可以折射出社会主流伦理的价值取向,这也是合同法持久不衰的法宝,进而充沛发扬合同法的客观作用。在司法实践中,判断社会公共利益更多依赖法官自由裁量权,矫正正义是司法自由裁量权的道德基础,司法自由裁量权更应当是一种伦理裁量权,它体现司法活动的终极性的价值诉求。保障司法独立给予司法自由裁量权正当行使的外部制度伦理支持,法官职业道德体系建设是其内部道德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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