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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列展览题名使用书名号的《著作权法》依据——兼议博物馆知识产权管理

         

摘要

本文针对近期报纸、期刊和图书中有关博物馆陈列展览题名使用标号不统一的情况略事分析,认为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人们对于博物馆陈列展览是否具有作品属性的认识不一致.本文主张,陈列展览具备汇编作品的性质,是其整体设计者、内容设计者和形式设计者的职务作品,其著作权人是法人单位博物馆.因而,在推动博物馆知识产权管理的前提下,陈列展览题名应统一使用书名号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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