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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需立法规制

         

摘要

我国立法首先应承认劳务派遣公司的存在,在此基础上对派遣单位的设立门槛以及派遣公司和接受单位的责任做合理分配,既要保证派遣工人得到充分保护,又要使派遣公司和用人单位尤其是用人单位使用派遣工人的风险得到一定控制,从而促进派遣行业发展。

著录项

  • 来源
    《职业圈》 |2011年第4期|37-38|共2页
  • 作者

    江北;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劳动法;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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