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费改税”的实质

         

摘要

作者认为,“费改税”的着眼点不应放在将一部分政府收费改为征税上。实现政府收入机制的规范化,才是“费改税”的动因和实质所在。政府收入机制的规范化的3个标志依次为:以法制为基础、全部政府收入进预算、财政税务部门总揽政府收支。作者主张积极而稳妥地推进“费改税”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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