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现代化农业》 >黑龙江省水稻稻瘟病飞防作业要求

黑龙江省水稻稻瘟病飞防作业要求

         

摘要

1飞机作业设备要求承担2016年黑龙江省水稻稻瘟病飞防作业任务的通航企业和作业飞机需具备以下硬件条件。a.通航公司需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商业飞行经营许可证等资质。b.作业飞机需安装有"航空植保作业监管和面积计量系统"或美国"G4"变量喷洒系统等飞防质量监控系统,可以提供和查阅飞机航化作业位置、作业轨迹、作业状态的实时监控和作业量实时自动计量。

著录项

  • 来源
    《现代化农业》 |2017年第5期|59-60|共2页
  • 作者

    朱宇耀;

  • 作者单位

    黑龙江省植检植保站,哈尔滨 150090;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