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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关于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2021年5月26日在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摘要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法制委员会审议的代表议案两件,分别为许传玺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北京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议案和马小兰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的议案。本次人代会后,法制委员会根据市人大常委会有关人代会法规案办理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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