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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关于《北京市户外广告设施、牌匾标识和标语宣传品设置管理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审议结果的报告——2021年5月26日在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摘要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2021年3月12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北京市户外广告设施、牌匾标识和标语宣传品设置管理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共有14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发表审议意见,认为草案二次审议稿较好吸收了常委会审议意见,内容全面,措施可行,总体上比较成熟;同时,就基本原则、商业街区等区域牌匾标识的设置要求、保护历史建筑的牌匾标识、法律责任,以及文字表述等方面提出了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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