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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文书法家应回归甲骨

         

摘要

王宇信在2011年8月13日《中国艺术报》撰文指出,甲骨文创作不是“无法”可依,而是书家有“法”不依。甲骨文书法是以甲骨文字为表现对象的,因而正确写出甲骨文字,应是该甲骨文书法的基本大法。不能说,书家写出的一堆连甲骨学者都不知为何意“自造”的所谓“甲骨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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