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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器装备采办中的竞争法则

         

摘要

市场经济条件下武器装备采办。是国家授权的军队武器装备采办部门为委托人。委托人根据国家武器装备采办计划,使用国家拨出的专款,按照公平、效率和协商的原则,在竞争择优的基础上。以合同的方式委托具有资格的承包商(代理人)研制生产,同时对武器装备的研制、生产、维修保障等全寿命过程实施监督,为国家购买武器、武器系统和军事技术器材等装备。在成熟的市场经济下。武器装备采办委托代理关系是建立在完善、有效的市场机制基础上的,承包商是在武器装备采办中通过竞争产生的。这样产生的承包商具有为追求自身效用和军队效用而努力的行为能力,即在其获得报酬激励最大化的情况下,能够达到自身投入的最佳水平。否则,军队的期望收益会降低。并且,军队始终保持对承包商的选择权。因为,如果一定终身,激励与监督都是无效的。委托代理关系实质上是一种市场契约关系。军队选定承包商后,购买的是承包商研制生产的武器装备.同时军队利用激励约束机制去激励监督承包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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