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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即时强制权的规范化行使——以公民权利保护为线索

         

摘要

cqvip:警察即时强制权具有即时性和强制性,不以行政处分的作出为前提且无事先告诫环节,需要根据现场情况临场决定即时执行,因此法律授予警察现场执法以很大的自由裁量权。为了更好地规范警察即时强制权,保障公民基本权利,需要确立目的正当性以及目的与手段的比例性原则,制定警察即时强制权启动和执行的正当程序,完善警察即时强制权行使的可检视性要求、违法行使的法律救济和责任追究等,最大限度地扩大社会公益,同时将对于个体权利与自由的妨碍限制在最低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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