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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理与法理的同频共振——《家有好大事》进驻法院的社会意义

         

摘要

2021年,安徽广播电视台综艺体育频道调解类节目《家有好大事》和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携手合作,在该法院家事法庭设立《家有好大事》驻包河法院调解室,创立了民事调解的新模式。本文试图从电视调解所具有的“公信力、曝光力、耐心力、修补力、和谐力”这五大特征,来思考电视调解类节目进驻法院,对于节省司法资源、共同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意义和社会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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