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宁波通讯》 >看似“买卖”,实为“代理”——混淆法律关系被判败诉

看似“买卖”,实为“代理”——混淆法律关系被判败诉

         

摘要

案情回放:2009年1月,慈溪市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原告浙江衢州某科技公司诉称,从2005年开始,被告慈溪某进出口公司陆续向原告购买刹车助力泵、比例阀等汽车配件,原告向被告开具增值税发票,并由被告进行抵扣,被告通过银行电子汇划支付货款,但至原告起诉之日止,被告尚欠原告货款1013250元未付。遂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支付拖欠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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