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宁波通讯》 >实施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 推进法治宁波建设

实施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 推进法治宁波建设

         

摘要

2007年9月,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市司法局关于《宁波市建立农村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意见》,这是贯彻党的十七大关于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创新举措,也是落实市委关于推进“法治宁波”建设的具体实践。因此,该项工作实施半年来,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全市目前已有60%的行政村建立了“一村一法律顾问”,这在全省、全国尚属领先地位。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