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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扔鞋者无罪的法庭'代表'谁

         

摘要

@@ 判扔鞋者无罪的法庭不代表其他的谁,只"代表"法律,只"代表"自己独立办案,这也是人家国家的法律文化.而我们的思维是,动辄代表国家.这几乎形成了一种"代表文化",在许多名人那里表现尤为突出.rn远在英国的一个小小判案,在中国引起的关注度,远远高出许多本国的大案要案.经过第三次开庭两天的审理,当地时间6月2日下午,曾在2月2日干扰中国总理温家宝剑桥演讲的马丁·杨克,被剑桥地方法院宣判无罪.控辩双方争执的一个焦点是,马丁的行为是否超出言论自由的界限,构成暴力行为.法官在最后的宣判词中陈明三点:其一,马丁有袭击演讲者的意图;其二,马丁的行为所造成的恐慌骚扰效果,不足以构成犯罪;其三,宣判结果不代表法庭可以宽恕马丁的行为,警告马丁今后不能再有类似的行为.

著录项

  • 来源
    《观察与思考》 |2009年第12期|6-7|共2页
  • 作者

    徐迅雷;

  • 作者单位

    (Missing);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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