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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关系的行政法意义

         

摘要

在我国行政法上行政相对人的地位很低,而与之相对行政主体地位处在主导地位,导致传统上认为行政法的建构模式就是"命令—服从"模式即以行政主体为主导的单方模式。所以研究现行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的之间的关系对于行政法建构的完善以及行政法治都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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