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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为港口建设费征管提供便利

         

摘要

自2011年10月1日直属海事系统接管征收港口建设费以来,较好地确保了港口建设费应征不漏的有效落实,伴随社会经济发展及航运形势变化,特别是船舶进出港签证的取消,货主及其代理人、代收单位等提出了优化规费征管的需求,这些需求可通过引入诚信管理机制,实现港口建设费的进一步便利征管。

著录项

  • 来源
    《珠江水运》 |2016年第23期|32-34|共3页
  • 作者

    钟华杰;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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