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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自贸区路线图获通过中国建18个自贸区涉31国

         

摘要

自贸区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双边或多边自贸区(FT-Area),另一种则是国内自贸区,也被称为自由贸易园区(FT-Zone)。前者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或地区通过签署自贸协定,实现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化,从而形成促进商品、服务和资本、技术、人员等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大区”。构想中的亚太自贸区即在这一范畴内。后者则指一国的部分领土。就进口关税而言,在这部分领土内运人的任何货物被认为在关境以外,免于实施惯常的海关监管制度。上海自贸区就被视作此类型。

著录项

  • 来源
    《珠江水运》 |2014年第22期|27-29|共3页
  • 作者

    钟和;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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