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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安部、安监总局联合部署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

         

摘要

@@ 交通部、公安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日前规定,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的港口企业要在明年7月1日前,配备收集船舶危险化学品洗舱水设施,否则不得从事化学品的装卸作业;航运企业违规对个体船舶实施"挂靠"管理的,发生事故,视为航运企业的事故.

著录项

  • 来源
    《珠江水运》 |2006年第3期|35|共1页
  • 作者

    珠江;

  • 作者单位

    无;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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