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珠江水运》 >对技术认可船厂跟踪管理刍议

对技术认可船厂跟踪管理刍议

         

摘要

根据交通部对船厂技术认可办法,汕尾船检分局对辖区内船厂全面实施生产技术条件认可和船舶生产许可证制度,取得了宝贵经验,为强化船厂管理、规范船舶修造市场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实行年审制 完善跟踪管理 对乡镇船厂进行技术认可后,船厂不可避免地认为技术证书的有效期为五年,五年后才申请复查、换发新证书,于是产生一些短期行为。设备使用质量难以保证,技术人员随便流失,管理制度逐渐形同虚设。反观船检部门对船厂通过技术认可后的管理在具体实施操作上明显出现可操作性不强。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