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珠江水运》 >财政部印发《船舶报废拆解和船型标准化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印发《船舶报废拆解和船型标准化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摘要

财政部日前印发了《船舶报废拆解和船型标准化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显示,海船拆解后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补助资金:首先,从事国内沿海或国际远洋的老旧运输船舶。其中,单壳油轮不小于600载重吨,其他运输船舶不小于1000总吨。其次,比规定的强制报废船龄或单壳油轮限期淘汰时间提前1年至10年拆解。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