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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出台条例拟将船舶修造业列入高危险行业

         

摘要

3月28日,《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草案)》提交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条例中明确了园区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并将船舶修造行业列入高危行业进行监管。据了解,现行的《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于2005年颁布施行,至今已有十余年,有些规定与上位法不尽一致,有的也不适应安全生产形势的需要。此前矿山、金属冶炼、危化品、建筑施工四个为高危行业,现在增加了船舶修造业。船舶修造这个行业本身的危险程度很高,江苏又是造船大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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