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

         

摘要

据新京报5月8日报道,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资委已印发《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12种行为予以严格限制。今后,国企负责人严禁豪华装修办公室,严禁用公款为亲属和子女支付各种费用。对负责人年金、住房补助等支出应加强管理。国企纪检、监察和审计等内部监督机构,应当切实履行职责,对负责人职务消费进行监督,在企业内部建立负责人个人诚信档案。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