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博览

         

摘要

徐琳在《学术界》2009年第4期载文《制度民主与文明的价值:中国立法听证会的政治学分析》认为,立法听证对于中国政治体制有着制度创新的价值,这突出地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立法听证制度是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互动的新尝试。立法听证制度通过立法机关和社会民众互动的形式,改变了传统“闭门造车”的立法模式,代之以“开门立法”,使得立法制度不仅彰显了公开、公平、公正的立法原则,而且体现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重要原则,成为中国现代制度体系生长的内容。并通过让普通民众进入立法过程.促进了人的思想解放和利益解放,使得立法听证成为一个非常好的民主法治教育和培训的制度空间,让人们在这个空间里培育公民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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