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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权利义务的双重属性

         

摘要

翟翌在《法商研究》2012年第6期撰文《论计划生育权利义务的双重属性》认为,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目前面临调整的压力,而现有的计划生育理论无法为这种改变提供正当性依据。将计划生育解释为具有权利和义务双重属性的方案,不仅可赋予现行限制生育政策的正当性,也可为政府将来放开人口政策提供弹性空间。宪法第二十五条可解释为计划生育的“权利条款”,即计划生育权,第四十九条可解释为计划生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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