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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税者的下场

         

摘要

3月6日,福建省宁德地区中级法院依法对中外合资企业闽东新同达菇品有限公司偷税案作出判决,被告人中外合资闽东新同达菇品有限公司犯偷税罪,判处罚金计50万元人民币,并追缴税金152452元;公司法定代表人,原柘荣县政协副主席(副处级)李炳祥犯偷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今年48岁的原柘荣县政协副主席李炳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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