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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淮南明确11种政府行为应当公证

         

摘要

据法制日报3月18日报道,涉及房屋拆迁安置、国企改制等政府行为是群众关注的焦点,近日实施的安徽省首部市级公证办法——淮南市公证办法,首次明确规定,对主要使用政府资金投资项目、国企改制、国有资产担保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活动等11种易引起纠纷的政府行为活动过程应当进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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