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人民检察》 >民法典视域下受刑民交叉因素影响的婚姻效力评价

民法典视域下受刑民交叉因素影响的婚姻效力评价

         

摘要

在既往的司法实践中,婚姻效力评价受行政乃至刑事领域多重因素的干扰,评价“不独立”“不自由”。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在立法层面上,使婚姻家庭法回归民法体系,婚姻效力评价亦应相应回归,在法典体系中寻找答案,并以此作为刑民交叉案件定性的前提和基础:一是回归民法典总则编的统领,对分则编未涉及的具体规则,在不违背身份法特殊性的情况下作体系解释;准用总则编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规则认定“婚姻的不成立”,不直接适用总则编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具体规范。二是将婚姻缔结行为效力评价回归民法典本身,行为效力不由行政权评价,撤销结婚登记仅指向登记程序严重瑕疵。三是评价刑民交叉因素影响下的婚姻效力,应剥离交叉复杂的事实,进行类型化分析,以民法典为基础,为行政法和刑法的分析提供依据。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