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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惠人非因故意或重大过失无需对好意施惠过程中发生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摘要

【裁判要旨】好意施惠行为是当事人之间无意设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而由当事人一方基于良好的道德风尚实施的使另一方受恩惠的行为。该行为对好意施惠人不形成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好意施惠人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无需对受惠人因好意施惠所引发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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