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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临时工的时间能与招为合同制工人的时间r计算为连续工龄吗

         

摘要

问:编辑同志,我于1980年8月在县信用社当临时工,1988年7月招为合同制工人,2013年5月退休。请问:我在县信用社做临时工时间能与招收为合同制工人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吗?读者:朱先生答:读者您好.原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局《关于临时工被招收为合同制工人后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桂人复字[1987]11号号)

著录项

  • 来源
    《人事天地》 |2017年第5期|47|共1页
  • 作者

    魏珉;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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