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中文里,比较法的"法系"一词含义丰富,包容力很强,囊括了西文表达中的Legal System(法律体系)、Legal Family、Legal group、Famile de droit(法族)、Rechtskreise(法圈)、Legal Tradition(法律传统)等等含义[1],从宏观角度,针对全世界数量庞大的法律秩序,在法律规则、文化传统、实际运行、职业特色等具有相似性的方面,将繁乱的各国法律划分为不同的法律系统。比较法中"法系"的使用,在语言上是借助了19世纪末生物学、人类学的术语(英文Family of laws),原意即世系、家谱、家系[2],比较法学家正是借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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