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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时地推进国有企业劳动就业体制的转换

         

摘要

"下岗"是一种"准显性失业",再就业工程只是一种具有过渡意义的特殊的社会保障制度,因此,存在着局限性.这些局限性不可避免地导致了在再就业工程的实施中,"隐性就业"与下岗职工"生活保障权利虚置",所以,必须有步骤地采取措施,推进国有企业劳动就业机制的完全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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