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口岸卫生控制》 >质检机构(实验室)计量认证工作探讨

质检机构(实验室)计量认证工作探讨

         

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检定、测试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即“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计量认证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一是计量测试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