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检察纵横》 >离婚后能否以乘人之危为由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离婚后能否以乘人之危为由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摘要

我与张某长期感情不和,张某多次提出离婚,并主张儿子由他抚养,但我主张儿子由我抚养,在分得绝大部分财产后才同意离婚。后来张某父亲身患重病,急需一笔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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