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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老边区人民检察院:再次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

         

摘要

近日,营口市老边区人民检察院在2010-2011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复评过程中,以优异的成绩顺利通过辽宁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复评,继续保留省级文明单位光荣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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