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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批转省体改办、农经委、财政厅、工商银行、农行、商业厅、供销社关于深化国营商业体制和供销合作社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

         

摘要

<正> 省人民政府同意省体改办、财政厅、工商行、商业厅《关于深化国营商业体制改革的意见》和省体改办,农经委,财政厅、农行、供销社《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体制改革的意见》,现批转给你们,请连同《国务院批转国家体改委,商业部、财政部关于深化国营商业体制和供销合作社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即国发[1987]55号,已印发各地)一并研究执行。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的改革,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份,各级政府要精心指导,各有关部门要大力配合,商业、供销部门要认真实施,共同把商品流通搞活、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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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 |1987年第10期|14-19|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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