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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川西北民生项目木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

         

摘要

川办发[2019]17号有关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川西北地区是长江、黄河上游重要的水源涵养地,是我省森林资源特别是天然林资源的集中分布区,也是生态脆弱区。实施川西北民生项目木材替代行动,对于保护好川西北地区森林资源,引导群众逐步改变生活习惯,降低森林资源消耗,维护全省生态安全,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美丽四川具有重要意义。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现就实施川西北民生项目木材替代行动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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