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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重大文艺项目扶持和精品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川办发〔2021〕24号

         

摘要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四川省重大文艺项目扶持和精品奖励办法(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5月10日四川省重大文艺项目扶持和精品奖励办法(试行)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关于实施文艺作品质量提升工程的部署要求,激励我省文艺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出品牌,推动我省文艺事业进一步攀高原、登高峰,加快建设文化强省,根据《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中共四川省委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实施意见》,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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