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 >四川省人民政府2022年森林防火命令(川府发202140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2022年森林防火命令(川府发202140号)

         

摘要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发布如下命令。一、明确森林防火期。2022年全省森林防火期为1月1日至5月31日,其中2月1日至5月31日为森林高火险期。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