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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洛阳市公安机关非警务活动情况的调查报告

         

摘要

所谓非警务活动是相对于正常警务活动而言的。警务活动指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从事职权范围内的一切活动。而非警务活动是指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从事或参与法律赋予职责以外的各种活动。《人民警察法》第33条规定:“人民警察对超越法律、法规规定的人民警察职责范围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并同时向上级机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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