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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参与维稳综治工作思考

         

摘要

稳定是和谐的前提和基础,只有保持社会的平安、稳定、有序,才能推进和谐社会建设。而维护社会稳定则是检察机关所应承担的政治责任和重要使命。检察机关的每一项具体工作都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密切相关,都与民生问题息息相关。作为基层检察院,处于直接面对社会和群众的特殊地位,与群众利益有着最直接、最密切、最现实的联系。在现阶段社会转型的特殊时期,中央政法委对政法工作提出了“三项重点工作”,其中“化解社会矛盾”是目的,“社会管理创新”是抓手,“公正廉洁执法”是保障,检察机关如何在维稳综治工作中化解社会矛盾,发挥应有的职能作用值得我们探究。笔者就我县存在的社会不稳定因素,结合检察工作实践,谈一些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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