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读写月报》 >南京彭宇案和比利时布鲁塞尔判决

南京彭宇案和比利时布鲁塞尔判决

         

摘要

2006年彭宇案:一位老人在街上摔倒并受伤后.彭宇冲上前去将她送到医院.并给予200元作为帮助。但老人最后在法庭上状告是彭宇将其撞倒。法庭最终判决为老人应得4万元补偿费用。法官认为.彭给老人的钱就是其将人撞倒的证据.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