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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

         

摘要

发改办环资[2017]1778号为落实“十三五”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推进城市公共基础设施一体化,促进垃圾分类和资源循环利用,推动新型城市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建设资源循环利用基地的重要意义资源循环利用基地是对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旧轮胎、建筑垃圾、餐厨废弃物、园林废弃物、废旧纺织品、废塑料、废润滑油、废纸、快递包装物、废玻璃、生活垃圾、城市污泥等城市废弃物进行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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