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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获法律地位

         

摘要

《当代陕西》2006年第11期发表“本刊记者”报道.2006年10月31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表决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该法将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1949年后,中国首部专门规范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法律,也是1978年推行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后,首次以立法形式推进农民的经济互助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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