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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原件不应层层下转

         

摘要

当前,举报人遭打击报复的事件时常发生,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由于举报材料原件层层下转,以至于落到被举报人手中。举报原件层层下转是对举报人民主权利的侵犯。《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保护公民举报权利的规定》中明确提出:严禁将举报材料和举报人的有关情况透露或转给被举报单位、被举报人。举报原件层层下转,无疑是未经举报人的许可,扩大了阅看范围,这实质上是对举报人民主权利的侵犯。举报原件层层下转违反了党的保密纪律。举报原件有严格的保密管理制度和纪律,收件人或机关应对举报原件承担保密责任。而举报原件层层下转,使举报人笔迹、姓名外泄,这无疑是一种违反党的保密纪律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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