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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伦理与“亚洲四龙”——“儒学复兴说”驳议

         

摘要

台湾、南朝鲜、香港、新加坡在六十年代经济起飞以后,被称之为"亚洲四龙",引起国际经济学界、社会学界和文化学界的普遍关注。围绕"亚洲四龙"经济起飞的原因,出现了两派说法:一派强调社会结构和政治制度、经济政策的作用,称为"制度论派";一派主张制度与政策只有在特定的文化环境中才能发挥有效作用,认为儒家传统才是东亚经济发展的动因,这是"文化论派"。海外新儒家学派则更以此作为儒学复兴的理由,有的还把它们称为"新儒教国家"。本文着重对"文化论派"的观点,提出不同意见。文章认为,这些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其政治制度、生产资料所有制、经营方式、法律、教育等,都是受西方文化影响,并不是本土文化,历史上所谓儒家文化圈已发生了深刻变化。文中还引用海外学者一些调查、统计资料,说明这些国家和地区人们心理和行为的变化,说明儒家传统影响已与历史上大不相同。文章认为,儒家传统和现代化不相适应,儒家体系所代表的价值系统,与现代化是一逆向的精神力量。有的学者列举了香港、台湾等地留存的一些传统文化现象。并不能作为儒家体系和现代化不冲突的理由。如果离开了国际经济环境,"亚洲四龙"的经济起飞是不可能的。文章还对"文化论派"曲解马克斯·韦伯儒家伦理命题作了剖析,认为韦伯讨论的是资本主义兴起的文化原因,儒家伦理与"亚洲四龙"经济起飞不论是什么关系,都与韦伯的命题不相干。文章最后提出对传统文化和现代化关系几个值得思考的问题,认为如果摆脱中心化的心理,那韦伯的研究会为我们解决这些问题提供理论的架构,东亚工业文明的发展则提供许多值得探讨的经验事实,我们从中会得到有益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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