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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污染环境罪因果关系之证明方式

         

摘要

必然因果关系说是我国的传统理论,在污染环境罪的刑事诉讼过程中,追诉机关必须对排放、倾倒、处置行为如何"合乎规律产生危害结果"进行有力论证,才有污染环境罪的成立空间.但目前环境污染问题愈发突出,加上环境污染事件的特殊性,在传统因果关系的证明上,追诉机关面临困境.因此,有必要对借鉴疫学因果关系理论,对污染环境罪中的因果关系证明方式加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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